业务范围
一、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消防发展,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配合政府行政监管,发挥行业职能优势,促进消防行业自律和规范持续发展。
三、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有关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参与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政策效果评估,对行业准入条件及本行业发展有关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
四、接受委托和邀请,承担或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消防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评估、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类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检测与评估等,为社会提供消防业务服务。
五、代表行业和会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协调解决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六、参与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信用评价指标、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
七、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主渠道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八、举办服务消防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和消防从业人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职业能力的论证等中介服务。
九、举办消防科技交流、展览、讲座等活动,推广和传播先进消防技术和消防产品的应用。
十、编辑、出版消防科技书籍、刊物和音像制品。
十一、组织或参与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和技术咨询。
十二、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行业自律规范发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消防科技、专业工作者和企业管理者。
十三、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活动。